|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43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八十八)诸葛镇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某加油站
一、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加油区是易燃易爆场所,切割机作业时产生火花,属于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票。
二、判定依据
《化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三、整改措施
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办理动火作业票,将切割机转移到非易燃易爆场所。
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诸葛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