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3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26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七十七)泉庄镇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某有限公司

1. 应急器材室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无法开机


2.应急物资器材室内1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压力达不到备用要求

3. 生产车间空压站内未设置应急照明灯。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泉庄镇要不断进行隐患排查,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