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3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6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五十)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食品有限公司
1.液化气罐使用区与车间、厂区道路安全距离不足;

2.车间液化气燃气管道穿过车间不同防护分区顶部;

3.液化气罐使用区超过2个50kg液化气瓶未单独设置气瓶间;

4.液化气罐存放区未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液化气罐存放区气化器安全阀放散管高度不足;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跟进,督促完成整改,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