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3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6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四十九)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某果蔬食品有限公司
1.锅炉房液化石油气管道未在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单独设置带有启闭标识的阀门

2.液化石油气存放处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3.锅炉房分汽包压力表超期未检测

4.锅炉房无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5.未提供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定期校验报告
6.未提供安全设备设施台账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跟进,督促完成整改,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