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3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二十六)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2024年7月2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检查人员到枣庄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武某某使用伪造的高处作业证在山东某某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四期成型车间屋顶进行高处作业。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法立案处罚2万元。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跟进,督促完成整改,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