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2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零一)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某食品厂
1.锅炉房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压力表超期未校验;

2.生产车间二楼未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夹层锅处蒸汽管道安全阀(2处)超期未校验;

4.未提供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探头定期校验报告;
5.应急预案未经内部论证后发布生效;
6.未提供2024年安全生产档案资料。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跟进,督促完成整改,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