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2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十七)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1.污水处理站灭火器未进行月度检查无点检记录

2.污水处理池区域禁止烟火、当心坠落警示标志老化、破损


3.检查时人员高处作业使用叉车挑高并且人员未系安全带

4.2024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根据企业实际进行修订

5.企业主要设备发生改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修订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跟进,督促完成整改,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