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2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十四)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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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侧蒸汽发生器间天然气管道未设置低压和超压报警装置并与紧急切断阀联锁

2.东侧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管道压力表未设置检验标签

3.蒸汽发生器间未设置当心爆炸、禁止烟火警示标志

4.应急物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内容中缺少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跟进,督促完成整改,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