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2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四十七)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县崔家峪镇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员工刘某未取得焊工特种作业证私自进行焊接作业
判定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整改措施:立即让该员工停止作业,进行培训后再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