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19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十七)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一)沂水县某某艺术培训学校
1.消防自救呼吸器过期;

2.急救药品(创可贴等)过期;

3.储藏室安装的节能照明灯高度不足2.5米且无防护罩;

4.楼梯最上一阶和最下一阶未设置安全色带;

5.储藏室一电源线采用花线

(二)山东某某休闲渔业有限公司
6.养鱼池现场配备救生圈数量不足;

7.现场未设置安全风险告知;

8.鱼池排水口缺少防护措施;

9.配电箱箱门跨接线脱落

10.配电箱未张贴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

11.未配备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12.施工现场南侧架手架立柱与横柱之间缺少夹箍,无验收责任人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进行隐患排查,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