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1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28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十三)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一)沂水县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1.灰库装车操作间使用易燃泡沫板搭建

2.消防泵房需要设置消防泵操作规程

3消防泵房稳压泵不能正常保压

4.锅炉二层东侧检修口处未张贴有限空间作业警示标志。

5.集控室北侧安全出口门使用内开门。

6.集控室员工检查佩戴空气呼吸器不熟练。

(二)沂水县某某安置区建设项目(一区)
7.施工现场发现有两名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8.施工现场东侧配电箱未定期进行规范检查(检查时间填写到5月31日)

9.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区、配电箱处未设置灭火器。

10.木工电锯处设备电器开关裸露,未规范入控制盒设置

11.配电柜处未设置安全管理责任人标志牌;现场配置的灭火器喷管老化未及时更换。

12.施工现场南侧架手架立柱与横柱之间缺少夹箍,无验收责任人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进行隐患排查,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