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17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20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八)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一)沂水县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
1.原料车间传送皮带急停装置电缆线未穿管防护

2.原料车间传送皮带控制箱急停按钮无安全标志和保护罩

3.原料车间人工木梯相邻踏板的中心距离过大

4.配电室内应急照明灯使用插头连接

5.乙炔气瓶放置场所无“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吸烟”“当心火灾”等警示标志

6.乙炔气瓶(空瓶、满瓶)均未设置安全胶圈

(二)山东某某食品有限公司
7.锅炉房门不满足甲级防火级别

8.成品库安全出口处安全疏散指示灯未通电;

9.锅炉房作业区无天然气安全周知卡和“当心爆炸”等安全标志

10.锅炉房蒸汽包压力表无上限标识

11.车间参观通道存在使用花线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进行隐患排查,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