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0260819-000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7-30 | 发布日期: | 2026-08-19 |
| 标 题: | 2026年临沂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 ||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沂蒙粮仓”、推进片区建设、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立足临沂农业大市和“产自临沂”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按照工程化项目化闭环化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持续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 素养,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 力军,为打造乡村振兴沂蒙样板、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专项工程
2026 年重点支持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围绕粮油生产稳定发展、“菜篮子 ”产品提质增效、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统筹发展、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紧扣兰陵蔬菜、蒙阴蜜桃、平邑金银花、莒南花生等24 个农业特色产业,培育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带头人。面向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强化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底线红线、职业道德、行业标准、质量安全、绿色发展、品牌打造等相关内容培训。
1.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沂蒙粮仓”,聚焦郯城县、兰陵县、河东区、沂水县、费县、蒙阴县、平邑县、莒南县、临沭县等粮油主产区,重点支持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重点围绕高产模式、病虫草害防治、农机使用维修、农田建设保护、农业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推进“ 四良 ”融合,持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术技能水平。加强生物育种产业化技术培训,将转基因科普、品种技术列入粮食班培训内容。
2.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围绕构建重要农产品供给体系,以蔬菜、水果、畜牧、水产、茶叶、黄烟、食用菌、中草药等生产技术提质增效为内容,开展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
3.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育。结合全市“农安护民”行动,将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列入培训内容,聚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色低碳生产、农产品全程质量管控发展需求,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兽药残留限量、重点问题品种“ 一品一策”攻坚治理、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制度、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三品一标”培育以及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土壤改良与耕地保育、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内容,开展绿色生产与质量安全能力提升培训。围绕养殖屠宰管理、饲草料加工、疫病防控、畜牧粪污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开展畜牧领域培训; 围绕高质量养殖观念、先进养殖模式和技术、规范用药意识等内容,开展水产领域培训。
(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围绕“农业+”科技赋能、休闲旅游、智能应用、生态康养、传统技艺等新兴领域开展专项培育,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服务中的落地应用,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助推临沂农产品精深加工、红色农文旅融合产业提质发展。
1.农文旅融合发展带头人培育。聚焦农文旅深度融合提质增效,依托沂蒙红色文化、崮乡生态、农耕民俗资源,围绕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开发、乡土文化活化利用、农事体验项目开发、品牌策划与新媒体营销、农旅节庆活动策划等内容,开展农文旅融合发展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文旅从业主体等的专业技能、运营水平和联农带农能力。
2.农产品产地加工经营主体培育。聚焦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水平,围绕农产品储藏保鲜、预冷烘干、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内容,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产地加工服务主体的实操能力、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适配能力。
3.农产品经纪人培育。聚焦促进农产品高效顺畅流通,畅通兰陵蔬菜、蒙阴蜜桃等特色农产品对接长三角产销渠道,围绕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与分析、品质鉴定与储运、市场营销与应急促销等内容,开展农产品经纪人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提升农产品经纪人和相关流通服务主体的市场研判能力、专业服务水平和产销对接能力。
4.农业经理人培育。聚焦现代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需求,围绕农业生产标准化管理、农产品品牌打造与运营以及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等内容,开展农业经理人培训,全方位提升农业经理人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水平、产业统筹能力、市场运营思维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一批乡村振兴 CEO。
(三)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覆盖所有高素质农民培训班。 围绕贯彻落实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有关要求,弘扬践行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提升农民保护传承农耕文化、践行移风易俗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1. 乡村文化人才培育。聚焦乡村文化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需求,围绕乡村礼俗、农耕技艺、传统工艺、乡村文艺等内容,培养一批深耕乡村的农耕文化传承人、乡村文艺创作者和乡村文化传播者,持续提升基层群众农耕文化保护传承能力和移风易俗践行水平,挖掘培育沂蒙手艺人、农民画、柳编等乡土文化人才。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育。聚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围绕政策链接与治理协同、产业经营与市场开拓、组织治理与财务资本等核心内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育,持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政策运用、经营管理、规范治理、市场运营综合能力。
三、专题任务
2026 年重点组织实施农机手技能提升、数智技术应用、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班。
(一)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维修人员和农机作业专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围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粮食烘干、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保养维修和主体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等内容,以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为重点,举办一批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服务支撑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需要,围绕病虫害防治、农情监测、播种施肥投饵、吊装吊运、药剂飘移防范、安全操控等内容,举办农业低空经济应用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和无人机飞手—植保技能提升专题培训。
(二)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全链条普及应用和智慧农(牧)场发展,举办一批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 。其中,面向 40 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和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青年群体,举办青年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围绕品牌营销、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等内容,举办一批农产品电商专题培训班,培养一批愿意长期扎根农村、素质高、带动能力强的电商从业人才。
( 三 )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班 。面向有一定文艺特长、长期扎根乡村发展文化事业、致力于乡土文化保护传承的农民文化能人及乡村工匠等,特别是在“ 大地流彩——全国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围绕农耕文化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艺作品创作和优质乡村文化服务供给,聚焦提升政策理论、文化传承、艺术创作、展示带动等方面能力,重点在乡村文化特色突出、农民群众性文化团体活跃的地区,以“ 手工编织 ”“剪纸 ”“ 乡村工匠 ”“农民画 ”“村舞 ”等为主题,举办一批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班。
四、实施细则
(一)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应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 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本年度参加培育的农民,确因人才培养需要的,可在次年参加不同主题或同一主题更高层级的培育。沂河新区有参训意愿的学员可到河东区报名参加培训,高新区有参训意愿的学员可到罗庄区报名参加培训。
(二)开班计划
开班计划应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培育全过程内容。培育机构应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育。确有必要调整开班计划的,需经原审核部门同意。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 70 人,以实践教学为主的,每班不超过 50 人。
(三)学时要求
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 能力拓展课三类。根据培育主题实际需要确定培训班总学时。1 学时为 45 分钟,每天不超过 8 个学时。原则上,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 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 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 20%。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 15%。全部专业技能课程结束后应进行课程考核。
(四)培育机构
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培育机构应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
(五)培育师资
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授课符合课程主题需求,授课方式易于农民接受,教案内容通俗实用。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鼓励聘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土专家”以及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能手讲授实践课程。“开班第一课”应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跟踪服务应配备专门师资。
(六)跟踪服务
培育机构应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 1 年,次数不少于 2 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 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七)培训资金
2026年度培训资金已下达(临财农指〔2026〕2 号),各县区资金安排与任务相匹配并及时拔付到位;资金使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实施方案;培训班次按要求完成后,资金支出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1.师资费用。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市直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每天不超过240元、伙食费每天不超过130元,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老师讲课费发放标准: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课时不超过3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课时不超过4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课时不超过5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 1000 元。
2.跟班补贴费用。培训班采取教官跟班管理制度,教官每人每天跟班补贴不超过400元。
3.现场教学费用。现场教学采取“双师合作”模式,基地工作人员担任专家,介绍基地运营模式;县农广校工作人员担任辅导员,负责组织学员开展讨论、总结归纳教学基地成功经验并指出不足之处。每天不超过4个基地,本市基地专家按教学开展学时数讲解费600元~1000元,辅导员每半天讲解费不超过600元。外市基地现场教学费用按照当地标准实际支付。
4.保障费用。为适应现场教学环境,在开展实践劳动中保护学员的安全和健康,可为学员购买劳保服,每套不超过100元。每期培训要为学员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根据保险公司费用标准结算。
5.教材费用。为参训学员订购培训教材或组织编写出版地方特色教材的费用。
6.宣传推介费用。包含高素质农民培训宣传,相关报刊书籍订阅,高素质农民农产品推介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全市培育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抓好属地实施。要加强对培育工作的统筹谋划,注重与组织、民宗、退役军人、共青团、妇联、金融等部门协同联动,整合平台资源,延长培育链条,支持服务农民发展。按照工作方案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培育全过程闭环化管理,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农民培育合格率达到 90%以上。
(二) 强化需求摸底,科学设置内容。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集合农技推广机构、涉农高校、科技小院、优秀学员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和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多维度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培育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直达率。 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报名手段,上线省级培训专题农民需求直报功能,多渠道接收农民报名信息,实现农民培育需求“ 一键入库 ”。结合国家、省部署要求、临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科学设计培育主题和课程内容,优先围绕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长三角供应基地建设、“产自临沂”品牌培育、绿色果蔬、畜牧养殖等设置培训班次。
(三)完善培育环节,提升培育质量。构建需求摸底、机构确定、课程设置、 师资配备、跟踪服务等闭环式培育链条。 用好农广校等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力量,按照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实施机构,鼓励培育机构和实践场所联合承担培育任务。 注重高素质农民思政教育,落实“ 开班第一课” 制度。加强实践教学组织,积极吸纳“土专家”“ 田秀才”、农民技术能手等担任实践教学师资,确保培育实效。
(四)加强项目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培育规范性。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严格审核培训开班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跟踪。按照不低于培训班总数 10%标准,市对县区开展培训班质量抽查。加强培育资金管理,充分运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涉农专项资金“ 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全链条管控要求,全程把控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实施规范性,确保专款专用。适时开展总结评价,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训后农民回访,回访比例不低于参训学员总数的 30%,结果纳入总结评价内容。
(五)创新培育路径,扩大社会影响。总结推广各地经验,灵活运用跟岗见习、以赛促学、产业撮合、供需对接等形式,促进培育与产业衔接。深化“ 师傅带徒”项目创新,支持领域相近、专业相通的高素质农民大师跨县域、跨市域结对带徒,鼓励多导师组团式带徒。探索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培育场景,提高培育效率。注重加强宣传推介,有效发挥各类媒体和政府部门宣传平台作用,讲好沂蒙新农人故事,营造关心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社会氛围。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 7 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