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21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报告 |
| 成文日期: | 2025-12-22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 标 题: | 沂水县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4・9”一般火灾瞒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
沂水县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4・9”一般火灾瞒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4月9日,沂水县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热电车间发生一起一般火灾瞒报事故,造成1名员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3万元。事故发生后,沂水县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5年7月《沂水许家湖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4・9”一般火灾瞒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要求,县政府成立事故评估组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5年12月2日成立了沂水县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4・9”一般火灾瞒报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事故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许家湖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为邀请单位,同时聘请热电、电气设备等领域专家参与评估工作。
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县政府批复的《沂水许家湖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4・9”一般火灾瞒报事故调查报告》,通过调阅事故案卷资料、对接事故调查组成员、收集佐证材料、开展现场核查,结合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文件查阅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地情况逐项开展检查评估,形成初步意见。2025年12月22日,经事故评估组研究讨论,形成本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公司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另行作出行政处罚,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均已执行到位。
(二)相关人员处理情况
1.刑事追责方面:周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由司法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司法程序正在办理。
2.企业内部处理方面: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热电车间主任张某作出降职并扣除全年绩效的处理,对热电车间安全员王某某作出撤职处理,相关处理决定已执行并在公司内部通报。
3.公职人员处理方面:沂水县许家湖镇招大引强办主任王某某、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一中队中队长李某均已接受批评教育处理,所在单位对其履职情况进行重点跟踪考核。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开展全面整改,逐项落实防范措施,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委托热电、电气安全领域专家对公司热电车间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输煤管廊、地下受煤坑等关键区域,累计发现安全隐患14项,其中易燃易爆气体防控、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等核心隐患3项,所有隐患均建立台账并完成闭环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管理制度》《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完善“法定代表人-车间主任-安全员-岗位操作工”四级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风险管控职责及考核标准;将热电车间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由1名增加至3名,强化现场安全管控力量。
3.强化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与管控:组织全员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专项培训,重点针对输煤管廊、地下受煤坑等区域,重新辨识出甲烷等可燃气体集聚、电气火花引燃等风险点2处,制定对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编制风险管控清单,在现场设置风险告知牌;建立风险辨识动态更新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每月开展专项排查。
4.规范电气设备及安全设施配置:对热电车间输煤廊道、地下受煤坑内所有非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更换,新装防爆型设备1台(套);在地下受煤坑安装机械排风设施1台,实现24小时持续通风,同时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1台,与企业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现甲烷气体浓度实时监测、超标报警和联动排风,确保防控到位。
5.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管理:组织全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7次,覆盖职工80人次,培训内容聚焦防爆安全知识、可燃气体防控、应急处置流程等核心要点,新增实操考核环节,考核合格率达100%;优化班前会安全交底流程,明确每班风险点及防控要求;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新增可燃气体燃爆专项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7次,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在输煤管廊等区域加装视频监控设备1台,实现现场全时段可视化监管。
6.完善现场作业及日常管理:建立输煤管廊积水坑、地下受煤坑清理制度,明确每班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每日进行巡检记录,安排专人负责燃料残渣、积水清理工作,从源头杜绝甲烷气体产生;建立电气设备、安全设施“每日检查+每月检测+年度维保”机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维护,做好台账记录。
(二)相关监管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整改监管薄弱环节: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工贸企业、自备电厂安全生产大检查,累计排查企业551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134项,其中涉爆、可燃气体防控相关隐患243项;二是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包保工作专项培训,提升包保人员隐患排查和履职能力,重新调整企业包保责任清单,明确包保频次、检查内容和整改要求,实行“一企一档”管理;三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4次,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通报“4・9”事故案例及教训,覆盖人员800余人次;四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定期巡查机制,增加“四不两直”抽查频次,累计开展随机抽查43次,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核。
2.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特种设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在全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企业、自备电厂和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风险辨识、防爆设备使用等情况,排查企业17家,整改安全隐患83项;二是完善“检查-整改-复核-闭环”监管流程,建立企业安全监管台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对企业应急处突和预案演练的监管,重点核查企业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及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四、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通过全面核查事故处理建议落实资料、现场查验整改成效,认为本次事故责任追究均已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企业内部处理、公职人员处理等均按调查报告要求执行完毕,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能够深刻汲取“4・9”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完成各项整改措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得到健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显著提升,现场安全设施配置、电气设备管理达到安全规范要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够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整改监管工作薄弱环节,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优化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工贸行业、特种设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整体来看,本次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均已落地见效,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质性成效。
五、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要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培训-考核-实操验证-复训”闭环培训机制,定期组织防爆安全、可燃气体防控等专业技能比武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实操能力;二是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针对热电生产环节细化特殊场景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对输煤管廊、地下受煤坑等重点区域的常态化巡检;三是强化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进行校准和维保,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四是健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员工事故报告制度培训,杜绝瞒报、迟报等行为发生。全县各工贸企业、自备电厂要以此次事故为警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强化易燃易爆气体防控、防爆设备使用等环节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
1.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属地监管力度,建立整改落实“回头看”机制,定期对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复查,对问题反弹、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续开展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排查同类安全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2.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持续深化特种设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将涉爆工贸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与应急、住建、镇街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安全生产全链条监管。
3.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深入分析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持续巩固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形势。
沂水县山东泓达气瓶检测有限公司“4・9”
一般火灾瞒报事故评估组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