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0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八十八) | ||
临沂某木业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2025年03月06日,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县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对临沂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1.调漆间内使用油漆及稀释剂,调漆间内未设置事故通风装置,事故通风装置未与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连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