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55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三十) | ||
2025年4月27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沂水某纺织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1、便携式气体探测器无法正常开启;2、生产车间西南角电机联轴器无防护罩。上述行为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上述行为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合并以上两项,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