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jjmyhxxhj/20260622-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 |
| 标 题: | 政策问答:企业名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已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是否需要报备? | ||
有效期内的单项冠军,若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将相关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核实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撤销认定。经提示仍未按期报告有关情况的,撤销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