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0260729-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7-29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 标 题: | 沂水县202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 ||
为做好我县202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和审批发放等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市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受理时间、地点
现场集中受理时间:2026年8月3日至9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集中受理地点:沂水县城体委广场体育馆一楼南侧沿街
(沂新中学东门口)
二、贷款受理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本科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三、贷款额度、用途、利息及期限
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0元。申请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在校就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5年还本宽限期只偿还利息。贷款最长期限是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人申请条件
(1)贷款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全日制大学生(含预科生);
2.学生升入大学前户籍原则上在本县
;3.学生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的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首选是借款学生的父亲或者母亲,其户籍与借款学生户籍同在本县。
2.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若是离异家庭,选择的共同借款人应是其监护人,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贷款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1.首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以下简称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后,按系统要求上传申贷材料。
3.首次贷款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按照实际家庭困难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上两个表同时生成并打印),作为家庭经济困难依据申办贷款手续。
4.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先经过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然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或者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学生资助服务室现场办理。
(二)现场办理:
1.首次贷款: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需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办理申贷手续,并携带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学生证原件(学生证注册页上之前学期须加盖注册章)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需在网上注册后打印);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网上打印);
(4)户口簿原件(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需在本县)。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借款学生的出生证明;
(5)共同借款人若是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线上办理,但借款学生必须携带上述材料到现场办理。
2.续贷办理:推荐续贷学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使用远程受理进行贷款,可以少跑腿、节约时间。
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教体局学生资助服务室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审核通过后学生不需要到现场进行办理。
如仍需现场办理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携带以下材料到场办理即可。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需在网上申请后打印)。
注意事项:①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②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教体局现场办理。③借款学生升学后,需要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来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变更后方可进行续贷申请。
(三)贷后管理
1.贷款学生账号开立。首次贷款学生自动生成招商银行账户,续贷学生继续使用原结算代理机构,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2.贷款学生报到注册。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无需预缴贷款金额范围内的学费和住宿费。
特别提醒:已经交过学费的学生,不建议再办理贷款。因为贷款资金优先让高校先扣款,往往会出现重复缴费问题,一旦出现重复缴费,学校退费程序比较复杂,学生向学校申请退费比较麻烦。若学生或家长坚持办理贷款,责任由贷款学生自行承担。
3.合同电子回执录入。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报到。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须在10月31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信息,逾期未录入回执的,视同放弃贷款申请。
六、贷款审批发放
(一)贷款审查与审批。国家开发银行会同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汇总表》《借款合同》进行审查,并进行贷款审批。
(二)贷款发放与支付。贷款资金将分三批通过代理结算机构进行发放,分别为9月下旬、10月中旬、11月中旬。
成功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后,系统将为学生自动生成招商银行助学贷款电子账户,贷款资金发放至该账户。学校扣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后,剩余资金需要绑定银行卡才可转出使用。
(三)贷款资金管理。学生办理完贷款手续后,系统需要1-2天同步信息,建议签约1-2天后再操作绑定。其操作方法:下载并登录「招商银行」APP,搜索【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入口,输入助学贷款编号完成实名认证后,学生分为两种情况操作:
方式一:学生本人已经持有招商银行储蓄卡(一类卡)
选择【已有招商银行账户】,按照页面提示扫描身份证、完成身份核验,设置支付密码,签署扣款签约,完成助学贷款电子账户与本人招行储蓄卡绑定。绑定成功后,待贷款资金发放,账户内结余资金可直接转出至绑定银行卡。
方式二:学生本人暂时没有招商银行储蓄卡
选择【暂无可用招商银行账户】,线上开立招商银行线上二类账户,绑定其他银行(主要指国有四大行)的一类银行卡。
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完成人脸核验,设置支付密码,签署自动扣款签约,完成助学贷款账户绑定,绑定成功后,贷款剩余资金可转出。
七、还款事宜
(一)贷款利息
贷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可以只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教体局学生资助服务室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变更信息时需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二)到期还款
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
(三)提前还款
贷款学生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POS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
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2:30至24:00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其他时间段可以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四)逾期还款
贷款学生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将被视为逾期。银行将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因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会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等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注意事项
1.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如果没有信息变更,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可任意一人到场办理,亦可选择远程线上续贷。
2.如续贷学生需变更就学信息、共同借款人等,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3.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
4.建议申请贷款的学生先不交大学学费,如果学费超过贷款金额,请查看录取通知书上“入学须知”,了解助学贷款是如何交学费的(或者致电学校招生办),咨询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剩余学费的缴费方式。
5.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时,贷款学生要提醒高校老师务必在10月31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6.远程续贷功能已开通,续贷的学生请选择远程线上续贷。特别提醒:续贷学生提交申请前要检查贷款金额和年限是否正确,续贷声明是否有错别字,语句是否通顺,标点符号是否准确等。
7.每年8-9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高峰期,为了提高办理效率,建议各位同学到现场办理前提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好《申请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0539-2251058, 0539-2251918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