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沂水县开展了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
现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以下矿山认定为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与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0539—2230786
附表:沂水县无主废弃类型采矿损毁土地图斑明细表
沂水县无主废弃类型采矿损毁土地图斑明细表
序号 |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1 | WS3713231160560002 | 富官庄镇宝山坡村北 | 5023.5 |
2 | WS3713231080260003 | 四十里堡镇周家官庄村东 | 12270.57 |
3 | WS3713231020320004 | 高桥镇小翁山村南 | 49376.15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