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slpzwsy/2022-000007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四十里堡镇卫生院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24 | |
| 标 题: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中心卫生院 无烟医疗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
四十里堡镇中心卫生院
无烟医疗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全面推进四十里堡镇中心卫生院无烟医院的建设,切实维护患者、职工的身体健康,为患者和医院员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保证无烟医院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有区域的控烟管理。
三、管理办法
3.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对控烟工作的要求。
3.2医院内全面禁烟。医院员工、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均不得在医院所有区域吸烟。
3.3医院员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吸烟,自觉做到不在医院任何区域吸烟、不敬烟。
3.4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科室控烟工作的管理。
3.5科室控烟监督员定期对科室负责区域进行控烟巡查,并做好记录。
3.6医院定期组织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巡查,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
3.7医院在门诊、急诊、住院、办公区等入口,大厅、走廊、会议室、电梯间等地方设立明显的禁烟标志。
3.8医院设立戒烟门诊、戒烟咨询电话,为吸烟的患者及员工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并有记录。
3.9医务人员掌握无烟医院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3.10医院不接受烟草资助、不发布烟草广告、采用标有烟草的物品。
3.11发现部门、科室、员工违反或未执行无烟医院相关规定者,按照医院《奖惩细则》处罚。
四、各部门职责
4.1控烟领导小组
4.1.1控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院的控烟工作。4.1.2依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制定医院控烟工作制度、奖惩办法。
4.2各部门/科室控烟责任人
4.2.1负责本部门/科内的控烟工作,并做好记录。
4.2.2负责部门/科室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4.2.3负责对部门/科内吸烟的员工提供戒烟支持。
4.3部门/科室监督员/巡查员
4.3.1定时对部门/科室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巡视。
4.3.2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4.3.3保持部门/科室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4.4全院员工
4.4.1有责任、义务进行控烟工作宣传,对吸烟者进行劝阻。4.4.2有义务保持科室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烟具。
4.4.3有义务对科内吸烟的员工提供戒烟支持。
4.5保洁部门及人员
4.5.1负责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
4.5.2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烟头及时清理。
4.6戒烟门诊医生为吸烟的患者及员工提供戒烟指导,并记录。4.7戒烟电话咨询人员为来电者提供戒烟指导,并记录。
4.8医院控烟巡查小组定期组织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全院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