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slpzwsy/2025-000001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四十里堡镇卫生院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5-08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
| 标 题: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中心卫生院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 ||
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1、适用范围: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遵照本预案积极稳妥地处理:
(1)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时问将尸体移至太平间或殡仪馆;
(2)纠集人员占据医院机关等,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等;
(3)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
(4)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白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袁准封
成员:刘少华 欧瑞锐 王富花 袁玉花 牛炳强 方瑞英 邱永洁 李庆琳 杨永春
职责是在最短的时问内控制医疗纠纷、(事故)发展的趋势,处理好医患之间的冲突,调查事件的前因后果,得出结论及实施方案;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2)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病例,制定治疗方案,进行技术鉴定,出具书面材料,与患者或家属分析、解释病情。
(3)职能部门负责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协商,积极配合履行鉴定和诉讼程序。
3、处置原则
(1)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科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各有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4、应急处理流程:
当临床发生医疗纠纷,正常医疗秩序受到干扰时:
1、首先在发生区域医护人员应集体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不可事不关己,应积极稳定双方情绪,避免事态恶化。
2、其次请科室或治疗组相关负责人出面在非公共区域与患方有效交流,迅速恢复病区秩序,保护患者权益。
3、第三若正常医疗秩序不能迅速恢复,且医护人员权益可能受到伤害,在积极迅速制止不理智行为同时,给保卫科打电话。
4、若情况严重,病区秩序不能得到有效恢复,在报告保卫科的同时,可联系民警。
5、若人身受到暴力侵犯时在报告保卫科同时可报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