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xjhzwsy/2022-000003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许家湖镇卫生院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9
标       题: 许家湖镇卫生院控烟劝阻制度

控烟劝阻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控烟劝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规行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职工进入中心禁止吸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无烟卫生机构标准对吸烟者劝其在指定区域吸烟。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

三、监督巡视员在监督、巡查中发现职工或病人及家属在工作场所吸烟者应及时劝阻,有不听劝阻者要及时上报控烟领导小组。

四、全体职工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劝阻相关工作记录。

附件【控烟劝阻制度.doc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