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jhzwsy/2022-0000020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文机关: | 许家湖镇卫生院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0 | 发布日期: | 2026-04-20 |
| 标 题: | 沂水县许家湖镇卫生院住院须知 | ||
(1)需要住院的病人,应携带医生开具的入院证、住院押金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要把住院处开具的押金收据保管好,以备出院结账时用。
(2)把住院病例首页与门诊病历一并交到所住病区的护士站,由医护人员安排床位,有特殊需要者请向护士提出。
(3)患者住院期间应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自觉接受医护人员的治疗、护理和生活指导.
(4)病员应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按时休息,在医生查房期间不要离开病房,外出时应告知医护人员,不要在院外住宿,以免发生意外.
(5)不要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翻阅病历及化验结果,如对自己的病情及治疗措施不清楚,请您与责任护士或分管您病床的医生联系。
(6)搞好个人卫生。除必要的生活用品外,请不要将其他的物品随意带入病房。
(7)住院病人接到出院通知后,请于24小时内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8)住院期间请把自己的钱物及贵重物品保存好,以防丢失或被盜。
(9)保持病房整洁:住院病人不要把自己的被褥、折叠椅、凳子等带入病房.保持床铺清洁、整齐,床头桌请勿交互使用,以免交叉感染。配合医护工作:住院期间应配合治疗,按时休息,未经医生、护士许可请不要私自离开病区,以保证病人按时治疗和充分休息,利于病情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