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yzzwsy/2022-00000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杨庄镇卫生院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4-17 | 发布日期: | 2026-04-17 |
| 标 题: | 沂水县杨庄镇中心卫生院复印病历地点、导引路线、收费说明 | ||
沂水县杨庄镇中心卫生院复印病历地点、导引路线、收费说明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特殊检查(治疗)或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检查和化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护理记录、医嘱单、体温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注意事项:
1.上班时间:夏季:08:00-12:00 14:00-17:00 冬季:08:00-12:00 13:30-16:30
2.医疗机构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3.住院病人病历因复印需要带离病区,应经主管医生签字同意后,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并陪同患者或其代理人到指定地点复印。
复印在申请人在场情况下进行,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 机构应加盖证明印记。
复印病历地点:病房门诊楼七楼病案室
收费标准:依据《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433号 ),每张(含A4、B5纸)0.2元,双面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的按2张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