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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sisyzx/2022-0000094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4-20 发布日期: 2026-04-21
标       题: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值班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二、报告程序:

情况危急:1、学校校长。

一般情况:1、学校政教主任。

2、值班教师。

三、处置措施

1、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巡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教导处。

2、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要一边及时送学生去指定医院救治,一边及时报告学校校长。

3、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者,教师要及时向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

4、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情况报告,都要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区级及以上医院救治。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同时要及时向学校行政值周领导和校长报告。

5、如果情况危急,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并按照校长指令拨打“120”救护。

6、在救护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立即赶到医院。

7、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

8、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请求医院先救治后付医疗费用,或由教师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9、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教务处应及时向其他教师布置代课或工作移交。

四、注意事项: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3、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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