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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sisyzx/2022-000009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4-20 发布日期: 2026-04-20
标       题: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处置灾害的组织:

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干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县教体局

三、处置措施

1、在自然灾难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灾害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效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

2、及时向社事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3、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4、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5、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6、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7、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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