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sisyzx/2022-000008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24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校产被盗事件应急预案 | ||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校产被盗事件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校长,教务主任。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教务主任
三、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四、注意事项:
1、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2、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校长决定。
3、应急预案终止后,校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作出书面报告。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
2022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