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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sisyzx/2022-00000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4-30 发布日期: 2026-04-30
标       题: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2、学生上课时,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3、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4、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政教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5、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6、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政教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7、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8、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工作和记录。

9、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0、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政教处。

11、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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