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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sisyzx/2022-00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13
标       题: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22 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升教育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义务教育法》《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29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县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个教师”的战略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普惠性;牢固树立教育服务意识,完善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服务措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组织网络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振

副组长:公维庆、王彦安、吴红亮、刘瑞兆

 员:张峰、石润玲、刘洪晓、武玉宝、李梦秋、高磊、黄兆义、武玉明、刘敏、范莲莲、李宗南、程敏、吴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招生工作小组

 长:刘瑞兆

副组长:张峰

 员:石润玲、刘洪晓、武玉宝、李梦秋、高磊、黄兆义、武玉明、刘敏、范莲莲、李宗南、吴东、张胜鹏、张维琳、周云鹏、刘德龙、张玉玺、吴照蒙、牛强、李彩玉、徐凯婷、王秀娟、郭威、李敏

具体分组如下(第一个为组长):

1、线上审核组:张峰、刘洪晓、李梦秋、刘瑶、王鹏程

2、线下核实组:

一组:石润玲、刘敏、吴东、张胜鹏、张维琳、周云鹏、刘德龙、张玉玺、吴照蒙

二组:武玉宝、高磊、范莲莲、李宗南、牛强、李彩玉、徐凯婷、王秀娟、郭威

3、舆情监控处置及疫情防控组:刘洪晓、高磊、武玉明、 李敏

招生办公地点:初中教导处

招生咨询电话:2226128

三、职责要求

1职责根据市、招生文件精神及学校招生方案,认真做好线上线下审核及核实工作。

2要求:态度热情耐心解释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严肃招生纪律。如有违反招生纪律、违规收费、影响招生秩序的,将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 招生条件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城区学校。招收具有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城区学校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城区初中一年级报名条件:①城区小学 2016 级在籍在校毕业生;②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县外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片区内无房产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2. 招生对象

       城区学校招生实行划片、批次录取与直升相结合的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含实验中学东校区)的小学毕业生,在本校初中直升就读,不参与划片招生。如监护人迁移至其它学区居住,应提前告知原毕业学校,再按新的房产申请服务片区初中学校。录取时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居民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全部接收入学。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户(籍)房一体”优先的原则,实施分批次安置入学。

    第一批次:本县城区户籍,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第二批次:非城区户籍(含非本县户籍),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第三批次:本县城区户籍在申请学校片区,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的;

    第四批次:按(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须孩子和(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且提供父母名下在城区无房产的查档证明。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招收完成后,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分批次安置入学。

    第一批次:接收有社会保险、纳税申报、营业执照(单营业执照不作为入学的依据)等手续齐全,经大数据校验属实的学生;

    第二批次:接收城区小学毕业的在籍六年级学生;

    其他确系长期在城区内生活、无自有房产,但居所相对固定的随迁人员子女,在城区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按程序回户口所在地中心校填写《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附件 7)。经中心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再由第一志愿学校复核,志愿学校核实无误的签字确认后返回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登录平台上传材料,进行网上报名。招收办法是:①志愿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的,由学校出台办法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②第一志愿派位未成功的学生,按照第二志愿进行统筹安排。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或不服从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 招生片区

    1、固定片区:①泰山路(北一环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黄河路(西二环路)以东至沂河西路(杨家庄子社区、兴龙新城、水岸龙城、景盛园、沂河绿洲、一中家属院、学府明轩、恒源胶业、马荒玉园、马荒秀园、开先国际、城投首府、清华园、康庄社区②原马荒小学服务片(东西大埠岭,前后金鸡埠,前后马荒,向阳,新诸坞

    2、弹性片区:①祁连山路(北二环路)以南至小沂河,沂博路以西至沂河东(前后贺庄、北方明珠、田庄、阳光100、华信国际、幸福里②原石良联办小学招生片(含:前石良、东石良、侯家石良、许家石良、石良店子、小东山、鼓山前)。

    七、沂水县 2022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

    1. 乡镇(街道)学校、报名。8 5 -7 24 点,乡镇(街道)中心校组织辖区家长登录平台报名;8 8 日,完成录取及公示工作,同时上报符合城区入学学生名单。

    2. 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8 8 -11 24 点,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录平台报名(平台不能自动回填、校验的需上传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3)。

    3. 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信息审核、学位公示。①8 13 -16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常住居民子女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房产等信息需由学校入户现场调查核实。县审核组复审,未被驳回的视为审核通过;8 18 日,公示各学校空余学位。

    4. 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报名。8 18 -19 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报名端口开放,家长根据学校公示的空余学位情况填报信息及志愿学校;无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纳税申报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先上传《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再进行报名,无《调查表》或签字盖章不全的不予审核。

    5. 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审核、派位。8 20-22 日,按批次审核、入户核实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资格;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

    6. 录取公示。各学校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实行一单式公示。8 23 日,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7. 入学办理。8 25 日起,家长可通过临沂市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截图打印入学通知书。

    注:县审核组对学校初审情况随时复核,确保初审、复审当日清。审核期间,家长不能登录平台修改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信息平台显示未审核通过

    、招生平台不能自动校验需提交佐证材料说明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城区有自购房产但无法自动校验的。提交:(1)原始购房收款单据;(2)购房合同;(3)沂城街道、龙家圈街道和许家湖镇政府和所在村居社区证明;(4)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线下入户核实(必须核实银行流水、电子缴费在线凭证等)。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交:①在我县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②用人单位网上备案的劳动合同截图;③企业发放一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④在学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提交:①城区内的纳税申报、营业执照;②在学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有关材料说明

    1.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去年已入学使用的,系统自动剔除,不再作为入学依据(一年内转让的,需按上表中的第一类提供材料;二孩入学的,需提交户籍证明)。

    2.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监护人自建自购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 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指本县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县外长期在我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务工者,需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爱山东”APP、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等打印),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提供;在城区经商者,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县外来城区长期务工经商者,还需持有沂水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特殊情形由学校招生小组综合研判,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上尽上。

    平台不能自动校验的各种情况皆需严格入户核实,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均为 2022 7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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