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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sisyzx/2022-000005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5-12 发布日期: 2026-04-21
标       题: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代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代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



收费项目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备 注
代收费
1、课本费每生每学期按规定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4〕65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74号)享受免费教科书的除外,学生家长自愿。
2、作业本费每生每学期小学:1至2年级7.5元,3至6年级10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4〕65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74号)学生家长自愿。
每生每学期初中:15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4〕65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74号)学生家长自愿。
3、学生装费每生小学每套不高于80元,初中每套不高于100元。具体价格由各市物价、教育部门核定,并报省物价、教育部门备案。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74号)面料质量标准由省教育部门制定。学生家长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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