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dsisyzx/2022-000004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06
标       题: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校务管理制度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校务管理制度

1、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学校一切重大决策均应通过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

2、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决策会议,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体制。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3、实行依法治校。各科室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各科室要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

4、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校全面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全面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强化创建意识,增强创建保障,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5、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题追究制,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聘请行风监督员。

6、学校设有家长委员会,各年级建立相应的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认真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以取得家长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监督。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