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sisyzx/2022-000004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卫生管理制度 | ||
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卫生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2、将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作为卫生工作重点,全面推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学校卫生自身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3、制定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4、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按照要求开展教学卫生监督工作,确保教室和其他生活、教学场所环境卫生,空气、光照和学生坐姿、用眼习惯等符合卫生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