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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弘扬沂蒙精神丨“沂蒙精神+法治教育”,沂水这场“开学第一课”干货满满!

发布日期:2026-03-12 信息来源: 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新学期伊始,沂水法院干警走进沂水县第三实验中学、沂新中学、实验中学、沂水县技工学校,为2500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与往年不同,本次课程以“沂蒙精神+法治教育”为主题,将红色基因的传承与法治观念的培育深度融合,为青少年的成长注入了双重精神养分。

沂蒙精神,代代相传记于心

“最后一口粮当军粮,最后一块布做军装......”课堂上,沂水法院干警化身“红色宣讲员”,向孩子们讲述了沂蒙红嫂祖秀莲舍命救助八路军伤员、沂蒙百姓以血肉之躯支援前线的感人事迹,让孩子们深刻感悟“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内涵,成为当下孩子们理解法律温度、感知社会关爱的精神底色。

互动问答,法律知识“活”起来

“小王的哥哥说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想借小王的银行卡用来收一笔工资,并答应给小王200元好处费。小王应该怎么做?( )

A.反正卡里没钱,借给哥哥用一下没关系

B.只要不是用来干坏事,借一下没事

C.绝对不能借,这可能构成“帮信罪”

D.可以借,但要把密码改掉”

课堂上,干警们通过精心设计的“有奖答题”环节,围绕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帮信罪以及社会关注的“飙车炸街”等与青少年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以问促思,以奖激趣,现场气氛热烈。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护”成长

“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新闻视频引发了同学们的深思。课堂上,干警们组织学生集体观看了广东湛江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案件的新闻视频,以此为切入点,向同学们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的规则。真实的案例、直观的画面,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

清朗网络,筑牢防线“e”起行

针对当前网络信息良莠不齐,极易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现状,干警们紧跟立法步伐,带领同学们认真学习了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通过对网络信息进行“红灯”“黄灯”分类,引导同学们在新规实施后,如何提升辨别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科学、文明、安全地使用网络。

守护身体,自我保护“防”为先

“身体的隐私部位,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触碰!”在预防性侵害教育环节,干警们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教会孩子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清晰分辨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以及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勇敢拒绝、迅速逃离、寻求帮助和保留证据。

沂水法院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将沂蒙精神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打造出更多有温度、有深度、有力量的精彩课堂,让红色基因在法治土壤中生根发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空。


摘自:沂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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