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政府检验检测任务。
二、承担全县计量检定技术工作。
三、接受上级委托和受有关部门委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四、开展质量技术和质量基础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
五、开展工业产品、食品、农产品等新标准、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六、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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