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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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目录

 
 
2006第5号
2006第6号
2006第7号
 
 
 
 
 
 
 
 

 
 
 


沂选发〔2011〕1号

沂水县选举委员会
关于全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宪法规定和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我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底、明年初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以及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总的要求
  沂水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定于2011年12月18日(农历十一月二十四日)。从2011年10月12日至11月25日前做好建立机构、培训骨干、宣传教育、划分选区、选民登记等项工作。于11月25日(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同时颁发选民证。然后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将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于2011年12月3日(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经过讨论协商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2011年12月11日(选举日的7日前)张榜公布。12月18日同步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12年2月18日前召开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三、选举工作机构和分工
  县选举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织、宣传、后勤、试点、省市县直指导六个组。工作任务是:
  秘书组:负责换届选举期间领导人讲话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刷;掌握情况,整理会议纪要,编写选举工作简报,做好文件立卷归档等项工作。
  组织组:负责选举工作计划的制订;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制订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方案;制订并具体组织实施选民登记方案、选民资格审查,制发选民证和委托选举证,受理对选民名单的意见和申诉;组织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拟《选举办法》;审查汇总选举结果,制发代表证等项工作。同时兼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办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事宜。
  宣传组:负责制订并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各个阶段的实际情况,编写宣传材料,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
  后勤组:负责管理选举经费,安排好换届选举期间的各项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试点组:负责制订试点工作方案,配合试点镇搞好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先行一步,摸取经验,指导面上工作。
省市县直指导组:作为县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具体指导省市县直选区的县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往届做法,各选区要设立选举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选区的选举工作,其组成人员由县选举委员会任命,选区下设若干选民小组,组长由选民推选。
  四、具体时间安排
  根据总的要求,选举工作从建立机构开始到召开县乡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体分四段进行:
  第一段,从2011年10月12日到11月5日,用25天的时间,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抓好骨干培训,宣传教育群众。
  第二段,从2011年11月6日至11月25日,用20天的时间,划分选区,建立选民小组,进行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同时颁发选民证。
  第三段,从2011年11月26日至12月18日,用23天的时间,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酝酿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第四段,2012年2月18日前,筹备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乡镇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根据选举工作具体时间的安排,特将几个法定的日期注明如下:
  1、2011年12月18日为选举日,选出县乡人大代表;
  2、于选举日的20日以前,即2011年11月28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张榜时间定在11月25日。
  3、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即2011年12月3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张榜时间定在12月3日。
  4、于选举日的7日以前,即2011年12月11日以前,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张榜时间定在12月11日。
  五、几项具体制度
  1、请示报告制度。换届选举期间,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和省市县直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及时汇报工作,交流情况,推广先进经验。
  2、选举委员会会议制度。大体安排五次。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前段情况,研究部署下段工作。
  3、巡回检查制度。换届选举工作中,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指导选举工作,纠正违法现象,发现问题帮助研究解决,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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