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了解人大工作 反映民情民意 参与国家事务 推进民主法制 欢迎访问沂水人大信息网!





















地方法规库

关键字

类  别

2006年目录
2006.12.20 关于《人民警察》实施情况的调查 报告
2006.11.15 关于《电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 查报告
2006.10.09 关于《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 查报告
2006.04.10 关于《村级政权建设与发展稳定问题》的调查 报告
 
 

2005年目录

2005.11.21 人大工作第三期
2005.1.03 人大工作第二期

2004年目录

2004.11.1 关于《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4.10.26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视察全县十万农户致富工程工作
2004.9.3 关于全县农民增收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4.7.9 关于全县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调查
2003.11.25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3.10.28 关于《检察官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3.9.25 关于《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3.9.18 关于《税收征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3.8.19 关于《电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3.8.18 全面贯彻农业法律法规 依法推进全县农业生产--关于对《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2003.8.5 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3.7.30 关于《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 查 研 究


关于《人民警察法》实施情况的

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人民警察法》调研小组于近期对我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贯彻实施情况
  1995年2月28日,《人民警察法》正式颁布实施。《人民警察法》是确立我国人民警察制度的基本法律,是新时期人民警察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的重要法律武器,也是公安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县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全面履行《人民警察法》赋予的职责,顽强拼搏,开拓创新,提升了公安机关打击、管理、服务的水平,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县公安局始终把便民、利民、为民作为一切公安工作的出发点,注意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加大窗口单位建设力度,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制定和落实服务经济建设意见,降低“入户”门槛,实行了按需申领护照制度,促进了城市化建设进程,方便了公民出入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促进公安行政管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相继开展了《人民警察法》知识竞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打牢了民警的思想基础,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全面履行人民警察法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好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在维护政治稳定方面,公安机关加强了情报信息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和破坏活动,教育转化了一大批“法轮功”练习者,牢牢把握住维护政治稳定工作的主动权。圆满完成了各项安全保卫任务和警卫任务。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全面履行人民警察法赋予的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这一首要职责,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强化大要案的攻坚克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适时组织开展了以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盗抢机动车专项行动、城区治安专项整治等活动,破获了一大批杀人、伤害、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两抢一盗”等多发生侵财案件,摧毁了一大批犯罪团伙,抓获了一大批逃犯,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声威。在治安管理方面,积极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做大做强基层所队,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使基层所队成为具有多功能的综合性战斗实体。落实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强校园、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维护了企业和学校的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步伐,实现了“110”、“119”、“122”三台合一,建立和完善了以“110”为龙头、以防范控制重点要害部位、案件多发区域、多发性犯罪为重点,以派出所民警和巡警为骨干,以社会面、社区和内部单位防范为基础,专群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科学合理的治安防控体系,提高了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从严治警,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的方针,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素质。①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按照“凡进必考”和“统一考录”的要求,壮大了人民警察队伍,提高了民警的整体素质。②建立了干部岗位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了岗位教育培训。③建立了中层领导竞争上岗、民警双向选择和岗位轮换制,增强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④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规范机构设置、规范编制管理”的要求,规范了各警种各职能部门的称谓、编制和规格。配齐配强基层所队领导班子,使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民警的政治待遇逐步提高。⑤科技强警战略取得初步成效。以“金盾工程”为代表的科技强警战略,使科学技术、装备水平和办公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公安队伍建设正向现代化和科技化方向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法制学习教育抓的还不够深入,民警的法制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公安机关的法制、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案件查处不及时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警力、经费不足,已不适应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和繁重任务。
  三、几点建议
  贯彻《人民警察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公安机关要以《人民警察法》为行为准则,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加速实现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基本目标。
  (一)搞好队伍建设,在继续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上下功夫。把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系统性的工程来抓,要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人民警察法》,加强对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训,用正规化理念创新公安工作,积极推进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依法治警、制度管警、从优待警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使队伍正规化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二)以维护稳定为重点,对各种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公安机关要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置于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控和网上情报信息侦察工作,严密注视敌社情动态。完善预案,加强演练,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严厉打击黑恶、痞霸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结合县域实际,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斗争和打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三)加强农村警务建设,推进“三基”工程实施。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三基”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要以农村社区警务建设为突破口,实施警力进社区、进农村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机制,真正把警务室建成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平台。
  (四)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执法能力。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法制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民警执法过错。
  (五)以执法为民为核心,突出服务经济发展。不断强化对民警的执法为民思想教育,继续推行执法办案记分考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转变执法观念,真正把执法为民思想根植于每名民警的心中,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紧紧围绕服务、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加快发展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在科技强警上下功夫。要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思路和“信息主导警务”的战略要求,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基础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工作水平。加大投入,健全机制,进一步优化信息网络建设,拓展情报信息来源和渠道,规范信息采集和录入,扩展信息化应用效能。

                        二00六年十一月

Copyright©™2004-2008 版权所有 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