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全县畜牧业发展建设畜牧生产强县的
意  见

沂政发 [2004] 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全县畜牧业发展步伐,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本世纪前十年全县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实现全县畜牧经济产业化、标准化、现代化,提高整体运行质量,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效益为核心,以规模化、基地化为重点,实施园区示范、龙头带动战略,构筑良种繁育改良、疫病综合防治、质量标准检测、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产业化规范运营、畜牧兽医执法保护六大体系,把我县畜牧业纳入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轨道,实现由畜牧大县向畜牧强县的跨越。
  二、发展目标
  到2004年底,全县生猪存栏达到43万头,大牲畜存栏8.3万头(其中牛存栏7.5万头),羊存栏48万只,兔存栏300万只,家禽存栏550万只,奶牛发展到4000头以上;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6.5万吨、3万吨和1.5万吨;畜牧养殖业产值达到1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38%以上,农民人均畜牧养殖业纯收入达到500元。到“十五”末,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7.5万吨、3.3万吨和4万吨;畜牧养殖业总产值达到11.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农民人均畜牧养殖业纯收入达到600元。到2010年,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12万吨、4.5万吨和25万吨;畜牧养殖业产值达到2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接近50%,农民人均畜牧养殖业纯收入达到1200元。
  三、发展重点
  (一)规模化、集约化饲养实现较大突破。调整完善规划布局,建设四十里堡、许家湖、高桥、杨庄等乡镇的生猪基地;沂水镇、马站、黄山铺、四十里堡、杨庄、许家湖、圈里、院东头等乡镇的奶牛基地;沙沟、马站、诸葛、姚店子、院东头、圈里、富官庄、道托等乡镇的肉牛羊基地;高庄、夏蔚、崔家峪、泉庄等乡镇的兔业基地;黄山铺、马站、杨庄、龙家圈等乡镇的禽业基地。重点抓好养殖示范场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和专业村、专业乡镇的发展。2004年,新培植发展养殖示范场(要求占地30亩以上,品种优良,设施配套,防疫及兽药、饲料管理供应规范化,粪便处理无害化)35个(力争每个乡镇建立1处养殖规模2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示范场),占地5亩以上的养殖小区300个以上,养殖大户(猪存栏50头以上,蛋鸡存栏500只以上,肉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羊存栏30只以上,毛兔存栏100只以上,肉兔存栏300只以上)5000户以上(其中奶牛养殖大户600户),发展畜牧专业村(畜牧业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60%以上)80个以上,“畜牧产业先进乡镇”(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6个以上。到“十五”末,养殖示范场发展到100个、养殖小区发展到1000个、养殖大户发展到1.5万户,畜牧专业村发展到300个、“畜牧产业先进乡镇”(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5%以上)6个以上。2010年末,发展规模化养殖大户5万户以上,发展专业村600个,发展“畜牧产业先进乡镇”(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5%以上)10个以上。全县力争形成5万头奶牛、20万头肉牛、100万头猪、100万只羊、1000万只家禽、1000万只兔的饲养规模。
  (二)畜牧业内部结构调整实现质的转变,科技水平明显提高。按照“着力提高猪、鸡生产水平,大力发展牛、羊、兔等食草畜禽,重点发展奶牛生产,适度发展特种养殖”的思路,明确发展方向,调优品种品质结构,提高科技水平。从2004年开始,每年推广良种猪、牛、羊各100头(只)以上,按畜禽种类分别新培植标准化繁育科技示范基地3至5个,沂水镇综合养殖园区,马站镇牛羊养殖园区,黄山铺镇两鸡养殖园区,四十里堡、许家湖、高桥、杨庄等乡镇的生猪养殖园区,高庄、夏蔚、崔家峪等乡镇的长毛兔、肉食兔养殖园区等得到迅速壮大;取得县级以上科技立项5项。到2004年底,全县猪、牛、羊、兔四大畜种改良率分别达到95%、75%、50%和80%以上;牧草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青贮、氨化饲料3000吨。到“十五”末,县、乡(镇)两级普遍建立起畜禽良种繁育场,培植标准化良种繁育科技示范基地8-10个;取得县级以上科技立项10项;猪、牛、羊、兔四大畜种品种改良率分别达到98%、80%、55%和95%;奶牛力争发展到7000头以上(每个乡镇力争达到300头以上);牧草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胚胎移植、猪牛羊快速育肥、高产奶牛饲养、疫病快速诊断、秸秆青贮氨化、优质牧草和饲料作物种植等畜牧高新和实用技术基本得到普及。到2010年,县、乡(镇)两级普遍建起高质量、高水平的畜牧科技示范园;四大畜种全部实现良种化;牧草种植面积达到20-30万亩。
  (三)标准化生产得到全面推行。2004年,完善畜牧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搞好县级化验检测中心建设,完成乡镇中心化验室建设,同时搞好无公害基地的建设和认证工作,申报3个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全县防疫密度达到100%,检疫密度达80%以上,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纳入规范化管理;努力争取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续建项目批复。“十五”末,猪、牛、羊、禽、兔五大畜种产品标准化比重达到50%以上;稳定控制和消除国家规定的19种动物疫病,特别是口蹄疫和禽流感等国家一类传染病,疫病和药残两大出口“瓶颈”问题得到根本解决。2010年,畜产品质量全面与国际市场接轨。
  (四)产业化体系不断健全,财政贡献率大幅提高。县、乡(镇)均成立规范的畜牧行业协会,建立健全畜牧批发交易市场,支持县内食品加工企业整合运作,招商引资组建大型龙头企业,逐步形成“良种繁育—规模化饲养—标准化生产—市场中介组织—龙头加工企业—内外贸出口”一条龙畜牧产业体系。2004年,全县畜禽饲养量的30%纳入畜牧行业协会运作,交易市场年交易量占全县饲养量的60%。“十五”末,全县畜牧龙头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全县饲养量的30%,交易市场年交易量占全县饲养量的80%,为县乡两级财政增加收入3000万元左右。2010年,龙头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全县饲养量的60%,交易市场年交易量占全县饲养量的90%,为县乡两级财政增加收入1亿元左右。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对新时期加快畜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畜牧业在农业中所占比重是农业现代化程度高低的
重要标志。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拉动财政增长,扩大社会就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入世以后,国内外畜产品市场需求旺盛,畜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我县资源丰富,发展畜牧业具有传统优势和良好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明白纸、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时期加快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通过组织畜牧业发展研讨会、经济效益分析会、外出参观考察、聘请专家讲座等形式,搞好宣传引导、效益分析、算帐对比,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发展畜牧生产的积极性,推动全县畜牧业快速发展。
  (二)完善产业配套政策,加大畜牧业发展投入。一是县、乡(镇)财政要按照国发〔2001〕14号、临发〔2003〕11号文件要求,把动物防疫经费、畜禽良种推广经费和畜牧科研推广项目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县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畜牧业,并逐步稳定增长。要对畜禽良种改良、养殖示范园区建设和新发展的饲养大户给予奖励扶持。5年内,对奶牛业发展给予重点扶持,县农村信用联社按每头奶牛5000元提供贷款,进口国外高产奶牛按每头8000元提供贷款,县财政给予50%的贷款贴息扶持;每建一处占地30亩以上、存栏100头以上的奶牛标准化饲养小区,并经验收合格的奖励3-4万元。同时,要结合“百万农户致富工程”的实施,加大财政、金融对畜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二是各乡镇要积极扶持,正确引导,统一规划调配养殖场区、流通市场、龙头企业的占用土地,在土地、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乡(镇)村两级要进一步加大对畜牧养殖大户的培植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鲁发〔2002〕9号、临发〔2002〕11号、临发〔2003〕11号文件规定,扶持养殖业发展壮大。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要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政策上重点倾斜,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执行优惠利率,大力支持良种工程建设和规模养殖园区、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优先安排畜牧生产发展用地;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八部委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政策;工商部门要严格管理市场中介组织,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三)完善良种繁育改良管理体系,加速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一是要尽快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良种繁育改良体系。县直有关部门要依靠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兴建一批良种繁育示范场,各乡镇要鼓励支持农民合作投资建立一批占地30亩以上的畜禽良种示范场,各村要建立一处面积不少于5亩的畜禽良种养殖示范小区。努力把示范场、示范小区办成集良种繁育推广、高新技术应用、产学研于一体的综合性良种繁育改良示范龙头。二是要积极推广应用良种改良新技术。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行人工授精、胚胎移植、转基因育种等新技术,计划5年内实施“万枚高产奶牛、肉羊胚胎移植工程”,进一步加快品种改良步伐。同时,要把好种畜禽良种改良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严格种畜禽场上报审批制度,对种畜禽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建立畜禽品种评定制度,从严管好各类种畜禽场,健全完善县乡村良种改良繁育网络,确保畜禽良种改良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三是要加大对畜禽品种改良的扶持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从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对品种改良工作进行扶持,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快畜禽良种化进程。
  (四)狠抓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牧草种植和作物秸秆综合开发利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调整摆到重要位置来抓。畜牧、科技部门要加快饲草业开发项目的立项;各乡镇要抓好饲草种植规划,舍得拿出好地种饲草。要教育引导广大农民把饲草种植当作一大产业来抓,实行成片开发、连片种植、公司运作、订单销售。同时,要抓好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微贮、EM液生物发酵技术推广,实施“过腹还田”工程,搞好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五)建立健全畜牧业标准化体系,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一是要建立畜禽疫病综合防治体系。按照“统一法规、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的原则,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人员稳定的检测队伍,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进一步抓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续建和畜禽防检疫工作。县畜牧检测中心要在完成无疫区建设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设施配套。各乡镇要建设好检测化验室,配齐必需的设备,担负起畜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化验诊断工作。要结合大中城市市场准入制度的实行,全面实施“官方兽医”制度,搞好动物疫病检疫监测和出口畜禽饲养场的质量资格认证工作。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强兽药、饲料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严禁生产、经营、使用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对饲料资源利用实行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
  (六)理顺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加强行业队伍建设。要按照与国际接轨和上级有关畜牧兽医队伍体系建设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强有力的动物检疫、检测体系和防疫队伍,理顺县乡(镇)畜牧兽医执法管理体系,努力提高畜牧兽医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要以严格的疫病防检、兽药饲料监察、种畜禽执法管理为保证,把畜牧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七)加快推进体制创新,进一步提高畜牧生产组织化、产业化水平。突出抓好畜牧龙头企业建设。在巩固发展原有畜产品加工企业的同时,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积极新上一批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强畜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兴办畜牧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等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尽快在全县建立起一套由政府宏观调控,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畜牧生产合作化运行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进一步规范畜产品流通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定点屠宰政策,确保各项执法到位,严格禁止执法承包,严厉打击中介人乱收费加大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畜牧业发展工作领导体系。各级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将其列入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抓好全县的畜牧生产。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抓好畜牧业发展。
  (二)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意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畜牧生产的新情况、新特点,自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善于运用典型示范、政策激励、服务引导、经济联合、利益共享的方法,引导畜牧业加快发展。要经常组织广大技术人员深入畜牧生产第一线,搞好技术指导和各种服务,帮助农民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县里制定畜牧生产考核办法,实行年度单项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总成绩。对完成县里下达畜牧业发展目标,且被评为“畜牧产业先进乡镇”的,进行单项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县里下达任务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各乡镇也要实行相应的考核措施,对发展畜牧业成绩突出的村街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畜牧部门要切实强化管理、执法、服务的各项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做好畜牧兽医执法保护和科技服务工作,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管理秩序,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计划、财政、金融、税务、经贸、科技、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建设、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大力支持畜牧生产,为加快全县畜牧业发展步伐,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