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桑蚕生产是我县的传统优势产业,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膨胀全县桑蚕生产规模,促进农民增收和全县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搞好2003年桑蚕生产的信心
丝绸是我国传统的重要国际贸易商品。近年来,我国的茧丝绸产品出口量一直占世界蚕丝贸易总量的80%以上。根据入世规则,到2004年底我国丝绸产品将取消出口配额,蚕丝在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和竞争优势将会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同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崛起,蚕丝纤维作为一种天然保健绿色产品,将成为国际消费的主流。因此,我国丝绸业市场潜力巨大,桑蚕生产发展前景十分光明。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看,桑蚕一直是生产效益比较高的产业,是我县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利用桑条种植黑木耳,每亩年还可增加产值1500元,效益可观。同时,桑树是木本植物,发展桑园可以增加绿化面积,促进全县生态环境的改善。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桑蚕生产所面临的形势及发展桑蚕生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完善政策,引导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大力发展桑蚕生产,尽快将我县建成全省蚕茧生产基地强县。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促进我县桑蚕生产发展
2003年全县桑蚕生产的任务目标是:完成新建桑园1万亩,使全县总面积达到5万亩;完成蚕茧收购160万公斤,实现总收入2600万元,税收400万元。在此基础上,争取建设缫丝厂一处,实现蚕茧生产的系列化开发。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措施的落实:
(一)进一步加快桑园建设步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桑园建设列入今年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确保完成1万亩的新建桑园任务。要重点围绕沂沭河两岸和东红、兖石公路两侧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按照县、乡(镇)、村、户四个层面分别达到5万亩、5000亩、300亩和3亩以上的要求,重点发展大户、大片桑园。对桑园面积较小的村、户要进行扩面发展,以尽快形成我县桑蚕生产百亩块、千亩片、万亩带相连的新格局。要改变分散种植习惯,积极推行“3+1”或“5+1”生产模式。要依托大户积极发展桑蚕产业协会,通过协会带动农户建设桑园。要妥善解决好桑园建设用地问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搞好土地流转,为桑蚕生产的规模发展创造条件。
(二)切实加强桑园管理。一是要抓好桑园的基础管理工作。要在加大桑园肥水投入上狠下功夫,特别对去冬新建桑园,要及时进行退土、定干,并搞好以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桑园管理工作,促进桑园管理升级,提高桑园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二是要搞好桑园查苗补苗工作。对去年受冻灾、旱灾等因素影响造成缺苗断苗的桑园,各乡镇要尽快组织人员在实地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搞好查苗补苗,确保桑园苗齐苗旺。三是要依法保护好桑树资源。去年以来,由于市场波动以及春冻、旱灾影响,桑蚕生产效益下滑,部分桑农产生厌桑情绪,出现了刨桑、毁桑现象,如不及时制止,将会给全县的桑蚕生产发展带来严重不良后果。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低谷发展、高潮受益”的市场经济规律,认识到桑蚕生产的良好发展前景,增强信心,抓好生产。同时,要坚持依法护桑,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桑树属于经济林木,受《森林法》保护,从而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保护好桑园。
(三)狠抓科技养蚕,提高蚕茧生产效益。各乡镇要立足实际,对养蚕设施进行有效地改造,努力推广小蚕共育。对新建桑园的村,要选配有文化、事业心强、办事公道、年富力强的技术员,切实搞好技术指导和各项服务工作。丝绸部门要定期组织村级技术员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确保植桑养蚕技术的普及与推广。要积极鼓励桑农利用桑条生产黑木耳等食用菌,提高桑蚕生产的综合效益。
(四)加强合同管理,维护蚕茧收购秩序。蚕茧是国家规定的“三不”放开产品,由各级丝绸公司统一收购经营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强化措施,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切实维护正常的蚕茧收购秩序。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各村及广大蚕农同丝绸公司签定好《蚕茧定购合同》,通过签定合同,进一步规范蚕农的生产行为,维护正常的蚕茧市场秩序,确保合同双方利益不受损害。各乡镇要把签定《蚕茧定购合同》列入乡镇干部包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县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公安、司法、财税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查处不法蚕种贩子,杜绝劣质蚕种坑农害农,确保桑蚕生产健康发展。
(五)完善政策,调动各级和广大蚕农的生产积极性。为确保完成全年蚕茧生产任务,县里确定把桑蚕生产列入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对桑园管理工作抓得好、无毁桑现象、新发展桑园面积大、蚕茧收购任务完成好的乡镇,给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适当奖励。对完成县政府分配建园任务,且全部实行大户(3亩以上)承包、大户养蚕、桑桑间作的乡镇给予每亩100元的奖励(其中县丝绸公司承担50%,县财政承担50%,待桑园建成后兑现),用于生产设施配套、建园资金贷款贴息等。各乡镇要结合各自生产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激励扶持政策,以充分调动各级和广大蚕农发展桑蚕生产的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对桑蚕生产的组织领导
今年我县发展桑蚕生产的任务非常艰巨,能否圆满完成,关键在领导。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我县桑蚕生产的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展桑蚕生产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和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丝绸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为桑农搞好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农办、农业、林业、工商、公安、司法、物价、监察、技术监督、交通、财税、金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大力支持桑蚕生产。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促进全县桑蚕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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