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沂水县龙湾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Ⅰ、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县发改局制定了《沂水县龙湾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4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ys2262624@163.com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沂水县正阳路19号,沂水县发改局办公室,邮编:276400,联系电话:0539-2262624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1日
关于明确沂水县龙湾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草案)
沂水城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临发改成本〔2022〕370号)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现将沂水县龙湾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车型、收费时段和标准
标准 车型 | 收费标准 |
白天 7:00(含)-20:00 | 夜间 20:00(含)-7:00 |
小型汽车 | 2.0元/小时 | 1.5元/小时 |
收费标准有关事项: 1、停车1小时以内免费;24小时内停车服务收费不超过20元,计次周期为24小时,超出后累次计费。 2、非跨时段停车计费时,在享受免费停车时间后,开始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时,停车不足30分钟(含),按1小时半价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的,按1小时标准收费;超过1小时,扣除整数计费单位后,剩余时间不足30分钟(含)按1小时半价计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按1小时计费。 3、跨时段停车计费时,实行白天、夜间分别计费。车辆停放后,只享受一次免费停车时间;在享受免费停车时间后,需跨时段分别计费时,时段内剩余计费时间不足30分钟(含),按1小时半价计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按1小时计费;下一时段从0分钟开始计费。 |
二、其它事项
1、该区域原则上用于停放小型汽车。小型车指小轿车、城市SUV、面包车等悬挂蓝色、绿色、黑色牌照的燃油汽车、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车。
2、军车、警车以及其他喷有统一标识的公务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免收停车费。残疾人专用车辆凭有效证件免费。
三、其它要求
1、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通过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2、加强收费人员管理培训。收费过程中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应免尽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发生乱收费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下浮不限,自2025年**月**日起执行,试行1年,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报批。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月**日
一、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 号);
《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临发改成本〔2022〕370 号)。
二、批复的主要内容
对停车场的车型分类(明确为小型汽车)、收费时段与标准(含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的计费规则)、免费政策、收费公示与管理要求等进行了规定,明确该收费标准自 2025 年月日起执行,试行 1 年,期满前 3 个月需重新报批,且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三、政策亮点
计费规则细致,兼顾资源利用与权益保障:文件清晰划分白天(7:00-20:00)和夜间(20:00 - 次日 7:00)时段,小型汽车白天按 2.0 元 / 小时、夜间按 1.5 元 / 小时计费,同时详细规定了非跨时段和跨时段的计费方式(如不足 30 分钟按半价、超 30 分钟不足 1 小时按全价,跨时段分别计费且仅享受一次免费时间),并设置 24 小时内最高 20 元的收费上限。这些规则既促进了停车资源的高效利用,又通过明确的计价方式保障了使用者的知情权,平衡了经营者与停车者的利益。
优惠政策周全,体现人文关怀与规范管理:文件明确军车、警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及残疾人专用车辆凭有效证件免费,体现了对特殊群体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同时,要求停车场做好收费公示、加强人员培训,确保 “应免尽免”,并明确乱收费行为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既彰显了政策的人文关怀,又通过严格的管理要求保障了收费行为的规范有序。
一、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 号);
《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临发改成本〔2022〕370 号)。
二、批复的主要内容
对停车场的车型分类(明确为小型汽车)、收费时段与标准(含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的计费规则)、免费政策、收费公示与管理要求等进行了规定,明确该收费标准自 2025 年月日起执行,试行 1 年,期满前 3 个月需重新报批,且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三、政策亮点
计费规则细致,兼顾资源利用与权益保障:文件清晰划分白天(7:00-20:00)和夜间(20:00 - 次日 7:00)时段,小型汽车白天按 2.0 元 / 小时、夜间按 1.5 元 / 小时计费,同时详细规定了非跨时段和跨时段的计费方式(如不足 30 分钟按半价、超 30 分钟不足 1 小时按全价,跨时段分别计费且仅享受一次免费时间),并设置 24 小时内最高 20 元的收费上限。这些规则既促进了停车资源的高效利用,又通过明确的计价方式保障了使用者的知情权,平衡了经营者与停车者的利益。
优惠政策周全,体现人文关怀与规范管理:文件明确军车、警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及残疾人专用车辆凭有效证件免费,体现了对特殊群体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同时,要求停车场做好收费公示、加强人员培训,确保 “应免尽免”,并明确乱收费行为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既彰显了政策的人文关怀,又通过严格的管理要求保障了收费行为的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