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部署要求,我县编制了《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将规划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1月31日。
二、公示渠道
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ishui.gov.cn/
三、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电子邮箱:ysxmzjgmglzx@ly.shandong.cn
邮寄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1号
沂水县民政局 公墓管理中心
邮编276400
(邮件标题请注明“沂水公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为沂水发展建言献策!
沂水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日
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解读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规划的编制目的、编制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编制目的
2017年5月以来,我县创新实施了以“惠民礼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实现了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持续保障群众安葬需求,按照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19〕144号)要求,2021年7月委托为我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济南同圆设计公司编制了《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旨在使公墓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融合,同时规划的编制还考虑了以下四个方面。
1.满足未来殡葬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和死亡人口的增加,对殡葬设施的需求也随之增长。规划旨在预测未来殡葬需求,合理规划布局殡仪设施和公益性公墓,确保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2.推动殡葬改革:规划贯彻落实国家殡葬改革政策,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观念,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3.提升殡葬服务水平:通过规划新建和改扩建殡仪设施和公益性公墓,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和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文明的殡葬服务。
4.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规划旨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殡葬观念,摒弃陈规陋习,形成文明治丧、文明祭祀的良好风气,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编制依据
该规划编制以上级殡葬管理方面的政策如:《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2012)、《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19〕144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按照建设标准等文件进行编制。
三、规划编制过程
专项规划编制期间,经过多次实地测绘和论证修改,形成初步成果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2023年12月28日组织并通过了专家委员会评审;2024年1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现将规划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四、主要内容
该规划包括总则、现状、需求预测、规划布局、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六部分。
规划背景、范围、对象、期限、依据、原则和技术路线均在总则中明确。
现状部分介绍了沂水县现有的殡仪设施和安葬设施。
需求预测部分预测了未来死亡量和墓穴需求。
规划布局部分提出了构建完善殡葬体系的目标,并对殡仪和安葬设施进行了规划。
空间布局部分明确了设施布局原则和公益性公墓布局。
保障措施部分则包括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殡葬用品企业、提倡文明祭祀和推进规划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五、特色亮点
1.公益性殡葬服务全覆盖:
规划明确了殡仪馆提升改造目标,并按需新建公益性公墓,实现火化率和公墓安葬率100%,确保公益性殡葬服务全覆盖。
规划强调对现有公益性公墓的完善和提升,包括停车场、公共祭祀区、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升公墓环境,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2.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规划积极推广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并预留或建设海葬、骨灰撒散等不留骨灰纪念设施,确保公墓可持续发展。
规划强调墓区绿化覆盖率,将公益性公墓打造成集景观、祭祀、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命公园,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3.完善殡葬配套设施:
规划配套建设公共祭祀区、悼念厅、管理房、卫生间、停车场、休息区等附属设施,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规划规范城镇殡葬用品企业布局,倡导文明祭祀方式,引导群众采取更加环保、文明的祭祀方式。
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解读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规划的编制目的、编制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编制目的
2017年5月以来,我县创新实施了以“惠民礼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实现了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持续保障群众安葬需求,按照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19〕144号)要求,2021年7月委托为我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济南同圆设计公司编制了《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旨在使公墓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融合,同时规划的编制还考虑了以下四个方面。
1.满足未来殡葬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和死亡人口的增加,对殡葬设施的需求也随之增长。规划旨在预测未来殡葬需求,合理规划布局殡仪设施和公益性公墓,确保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2.推动殡葬改革:规划贯彻落实国家殡葬改革政策,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观念,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3.提升殡葬服务水平:通过规划新建和改扩建殡仪设施和公益性公墓,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和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文明的殡葬服务。
4.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规划旨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殡葬观念,摒弃陈规陋习,形成文明治丧、文明祭祀的良好风气,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编制依据
该规划编制以上级殡葬管理方面的政策如:《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2012)、《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19〕144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按照建设标准等文件进行编制。
三、规划编制过程
专项规划编制期间,经过多次实地测绘和论证修改,形成初步成果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2023年12月28日组织并通过了专家委员会评审;2024年1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现将规划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四、主要内容
该规划包括总则、现状、需求预测、规划布局、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六部分。
规划背景、范围、对象、期限、依据、原则和技术路线均在总则中明确。
现状部分介绍了沂水县现有的殡仪设施和安葬设施。
需求预测部分预测了未来死亡量和墓穴需求。
规划布局部分提出了构建完善殡葬体系的目标,并对殡仪和安葬设施进行了规划。
空间布局部分明确了设施布局原则和公益性公墓布局。
保障措施部分则包括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殡葬用品企业、提倡文明祭祀和推进规划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五、特色亮点
1.公益性殡葬服务全覆盖:
规划明确了殡仪馆提升改造目标,并按需新建公益性公墓,实现火化率和公墓安葬率100%,确保公益性殡葬服务全覆盖。
规划强调对现有公益性公墓的完善和提升,包括停车场、公共祭祀区、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升公墓环境,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2.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规划积极推广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并预留或建设海葬、骨灰撒散等不留骨灰纪念设施,确保公墓可持续发展。
规划强调墓区绿化覆盖率,将公益性公墓打造成集景观、祭祀、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命公园,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3.完善殡葬配套设施:
规划配套建设公共祭祀区、悼念厅、管理房、卫生间、停车场、休息区等附属设施,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规划规范城镇殡葬用品企业布局,倡导文明祭祀方式,引导群众采取更加环保、文明的祭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