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统计局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质量。
一是进一步实施一口对外制度,除专业对口上报上级部门统计数据外,其他资料、包括对县领导、县级部门、社会提供的各种统计资料和统计数据,都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然后由局综合人员一口对外提供,避免了数出多门、出数不一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数据质量。二是建立提供数据登记制度,凡是由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都要在《提供数据登记簿》上审核登记,并由索取数据者签字认可,确保统计部门所提供的数据用于正当用途。三是实施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对部分从部门搜集的数据资料,与部门实施共享,提高了数据利用率。
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为沂水县统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统计服务工作得到领导的肯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