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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21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19
标      题: 政策问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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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或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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