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sfj2251608/2018-00000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7-10-20 |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司法局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
2016年度沂水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2016年度
沂水县司法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沂水县司法局设有6个内部科室,辖18个基层司法所,监督指导全县8个律师事务所和20个法律服务所。现有在编在岗人员79人。县普法办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公证处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负责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参与地方涉法规范性文件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及对涉港澳台法律服务的联络工作。
(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
(八)负责主管业务范围的行政应诉、复议、听证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沂水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基层所决算
纳入沂水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有19个,包括
1、沂水县司法局本级
2、下设18个基层司法所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979.74 |
公共安全支出 |
30 |
1016.1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31 |
|||
三、事业收入 |
3 |
32 |
|||
四、经营收入 |
4 |
33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34 |
|||
六、其他收入 |
6 |
35 |
|||
7 |
36 |
||||
8 |
37 |
||||
9 |
38 |
||||
10 |
39 |
||||
11 |
40 |
||||
12 |
41 |
||||
13 |
42 |
||||
14 |
43 |
||||
15 |
44 |
||||
16 |
45 |
||||
17 |
46 |
||||
18 |
47 |
||||
19 |
48 |
||||
20 |
49 |
||||
21 |
50 |
||||
22 |
51 |
||||
23 |
52 |
||||
24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979.74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1016.1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58.0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21.7 |
28 |
57 |
||||
合计 |
29 |
1037.8 |
合计 |
58 |
1037.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合 计 |
979.74 |
979.74 |
0 |
0 |
0 |
0 |
0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979.74 |
979.7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 |
司法 |
979.74 |
979.7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803.82 |
803.8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90.46 |
90.4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33.24 |
33.2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6 |
律师公证 |
8.80 |
8.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43.42 |
43.42 |
0 |
0 |
0 |
0 |
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 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 计 |
1016.1 |
803.82 |
212.28 |
0 |
0 |
0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016.1 |
803.82 |
212.28 |
0.00 |
0.00 |
0.00 |
||
20406 |
司法 |
1016.1 |
803.82 |
212.28 |
0.00 |
0.00 |
0.00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803.82 |
803.8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121.74 |
0 |
121.74 |
0.00 |
0.00 |
0.0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33.24 |
0 |
33.24 |
0.00 |
0.00 |
0.00 |
||
2040606 |
律师公证 |
8.8 |
0 |
8.8 |
0.00 |
0.00 |
0.0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48.5 |
0 |
48.5 |
0 |
0 |
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979.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6 |
||||||||||
3 |
三、国防支出 |
17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1016.1 |
1016.1 |
|||||||||
5 |
五、教育支出 |
19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20 |
|||||||||||
7 |
…… |
21 |
|||||||||||
8 |
22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979.74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1016.1 |
1016.1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58.06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4 |
21.7 |
21.7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2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26 |
|||||||||||
13 |
27 |
||||||||||||
合计 |
14 |
1037.8 |
合计 |
28 |
1037.8 |
1037.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 计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016.1 |
803.82 |
212.28 |
||
20406 |
司法 |
1016.1 |
803.82 |
212.28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803.82 |
803.82 |
0.0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121.74 |
0 |
121.74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33.24 |
0 |
33.24 |
||
2040606 |
律师公证 |
8.8 |
0 |
8.8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48.5 |
0 |
48.5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
|||||||||
公开06表 |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40.64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1.99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6.15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46.67 |
30201 |
办公费 |
9.16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77.96 |
30202 |
印刷费 |
8.02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6.15 |
|
30103 |
奖金 |
30203 |
咨询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6 |
30204 |
手续费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5 |
水费 |
1.05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0.11 |
30206 |
电费 |
4.76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9.9 |
30207 |
邮电费 |
4.23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208 |
取暖费 |
4.2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5.04 |
30211 |
差旅费 |
4.28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6.43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4 |
租赁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15 |
会议费 |
1.34 |
31020 |
产权参股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93 |
30216 |
培训费 |
0.2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97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07 |
医疗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0402 |
事业单位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0403 |
财政贴息 |
||||
30310 |
生产补贴 |
30226 |
劳务费 |
6.41 |
30499 |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50.61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
30312 |
提租补贴 |
30228 |
工会经费 |
3.84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313 |
购房补贴 |
30229 |
福利费 |
30707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314 |
采暖补贴 |
9.48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71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1.86 |
39906 |
赠与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02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3 |
|||||||
人员经费合计 |
705.68 |
公用经费合计 |
98.1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0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0 |
0 |
0 |
0 |
0 |
0 |
||
20406 |
司法 |
0 |
0 |
0 |
0 |
0 |
0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0 |
0 |
0 |
0 |
0 |
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0 |
0 |
0 |
0 |
0 |
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0 |
0 |
0 |
0 |
0 |
0 |
||
2040606 |
律师公证 |
0 |
0 |
0 |
0 |
0 |
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0 |
0 |
0 |
0 |
0 |
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沂水县司未予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单位:万元 |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5.5 |
0 |
11 |
0 |
11 |
4.5 |
0 |
9.7 |
0 |
9.7 |
1.97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979.74万元,支出总计1016.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95、249.37万元,增长18%和32%。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97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79.7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10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82万元,占79%;项目支出212.28万元,占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0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9.74万元,占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06万元,占6%。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016.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16.1万元,占100%;其中司法行政运行803.82万元,占79%;基层司法业务121.74万元,占12%;普法宣传33.24万元,占3.3%;法律援助律师公证42.04万元,占5.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249.37万元,增长32%。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9.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致使行政运行中人员工资支出比预算数大;上级专款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致使决算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运行等支出。年初预算为 744.21万元,支出决算为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主要反映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经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支出。年初预算为54.7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中用于该项的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主要反映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宣传材料、法制作品等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中用于该项的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律师公证(项)。主要反映用于律师事务所补贴、法律援助案卷补助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中用于该项的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03.8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70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沂水县司未予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1.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万元,公务接待费1.97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严格公务用车出行,运行费比预算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标准,从严从简招待。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年审检查费等。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省厅、市局检查指导工作,兄弟县区参观学习等,共计接待21批次,164人次。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14万元,比2015年增加23.57万元,增长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车补)增加,差旅费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16年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
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3、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制度,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4、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5、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新印发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相关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