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13-2017-000046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物价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17-12-13 |
| 标 题: | 沂水县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情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物价局于2017年12月8日在沂河山庄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沂水县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会议聘请了听证会参加人28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1人,经营者代表2人;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人;特邀专家、学者代表各1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人;人大机关、政府有关部门、政协机关和社会组织人员代表10人。会议实到听证会参加人27人,听证人5人,符合法定要求。沂水电视台、沂水新闻报等媒体进行了全程报道。
听证会由县物价局局长张树永同志主持。县物价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崔运江同志陈述《沂水县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方案》;县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室主任姜晓达同志介绍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
各位听证参加人对县物价局提出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对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了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议始终在热烈、民主的气氛中进行。一致认为听证会组织严密,程序合法,物价局前期工作做得细致到位,成本调查方法科学、有效,方案合法、合理、可行,符合我县实际情况,是一次公开、公正圆满的会议。总的来看,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拟调方案的意见
本次听证会27名听证会参加人均对我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实施同城同价并推行阶梯气价表示赞同。大多数参加人同意县物价局提出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少数听证会参加人对个别具体内容提出了部分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1人赞同方案二,即第一档气价2.50元/立方米,认为稍高一点也可以接受。
(二)有1人提出一档气量设置为一年250立方米。
(三)有2人建议加大宣传力度,使阶梯气价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价格下调加大了供气企业的经营压力,希望供气企业克服困难,搞好服务,保证气源稳定和供气质量。
(四)有1人提出优惠政策中对低收入家庭是否考虑超出一档用量也按一档气价执行。
(五)有2人提出燃气经营企业一是预收费制度不太合理,二是燃气公司上门抄表对用户来说不太方便,建议网上抄表。
三、对听证会参见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一)关于1人提出赞同方案二,即第一气价按2.50元/立方米的建议。听证人不采纳该意见,理由是其他26名听证会参加人均同意方案一,第一档气价按2.45元/立方米。
(二)关于1人提出一档气量设置为一年250立方米的建议。听证人不采纳该意见,认为按照发改价格〔2014〕467号文件,根据我县调查的实际情况,拟定的年用气量240立方米可覆盖97%左右的用户,其他26名听证会参加人也都同意该方案,解释后表示满意。
(三)关于2人提出的政策宣传问题,我们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对燃气公司提出的搞好服务的建议,燃气公司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搞好服务,保证用户满意,以优质的服务取得广大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四)关于1人提出对低收入家庭是否考虑超出一档用量也按一档气价执行的建议。其他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拟定的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40立方米,一般家庭都能满足使用。听证人认为,发改价格〔2014〕467号文件要求,对低收入家庭,要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定。拟定方案中,超出一档用气量以上的,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这本身也是优惠的体现。
(五)关于2人提出对存在上门抄表预收费,对用户不太方便的问题。燃气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将尽快淘汰原来老旧小区使用的普通燃气表,更换新式智能卡表解决上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