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2-17-2017-000013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16-12-13 |
| 标 题: | 我县召开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 | ||
12月13日,我县召开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
听证会上,县物价局宣读了《沂水县供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及《沂水县供水价格改革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提出综合水价上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阶梯式水价等改革内容。来自我县的消费者、经营者等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及专家、学者等24名听证代表分别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听证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在本次的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中,县物价局公布了两个调整听证方案。在方案一中,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居民用户常住人口按4人(含4人)以下的为一个基本家庭用户水,第一阶梯年用水量拟定为144立方米(含144立方米),覆盖96.7%的居民用户;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44-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覆盖99.5%的居民用户;第三阶梯年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
在方案二中,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居民用户常住人口按4人(含4人)以下的为一个基本家庭用户水,第一阶梯年用水量拟定为156立方米(含156立方米),覆盖96.9%的居民用户;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56-264立方米(含264立方米),覆盖99.7%的居民用户;第三阶梯年用水量为264立方米以上。
听证会后,县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县政府批准后,发布沂水县供水价改革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