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19-00004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19-09-16 | 发布日期: | 2019-09-16 |
| 标 题: | 沂水县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公告 | ||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10月中旬举行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9年10月15日(详细日期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9月15日~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价科报名。
四、听证会承办机构: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沂水县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须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岳
联系电话:0539-2268070
特此公告。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4日
沂水县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听证会代表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镇、街道办事处、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房地产评估公司代表及部分企业、居民代表组成,具体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申请确定。
三、本县单位持介绍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四、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六、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