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017-000132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物价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17-11-15 |
| 标 题: | 沂水县物价局关于召开沂水县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一) | ||
沂水县物价局
关于召开沂水县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的
公告(一)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县对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统一部署,县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沂水县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的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名额28名,其中消费者11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1名,学者1名,人大机关及代表2名,政协机关及委员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8名。
(二)旁听人员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名额5名。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县物价局。
(三)新闻媒体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名额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和委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时,不足的人数由县物价局委托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县物价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3.经营者参加人由我县天然气经营企业选派。
(二)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县物价局邀请。
(三)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新闻媒体报名单位超过规定名额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报名单位不足时由县物价局邀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属于我县管道天然气用户,并了解我县管道天然气价格及相关情况。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四)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开参加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的小区)。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21日。
报名地点:县物价局一楼价格管理科(沂水县长虹南路2号)。报名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联系电话:2200536、 2261401。
特此公告。
沂水县物价局
2017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