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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5-000004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4-1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4-16
标       题: 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事项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山东蓝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1371323MA3N6JHB68

沂执法行处字[2025]第0013号 对违反防空规定的行政处罚 防空 山东蓝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沂水县许家湖镇长安路以东、玉山路以北建设府东绿苑小区批准易地建设面积530.05平方米,应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954090元。至2025年2月11日仍未缴纳府东绿苑小区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和参照《山东省国防动员行政裁量权基准》鲁国动办发〔2023〕4号2019-0889之规定 1、对当事人山东蓝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警告;2、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万元整)。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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