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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4-000012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4-11-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事项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沂水县城区液化气站 91371323L40611255L

沂执法行处字[2024]第0150号 对未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的行政处罚 市政管理 2024年11月5日本机关收到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检查问题线索移交通知书”。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燃气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沂水县城区液化气站未对燃气用户(七里香糁馆、手工煎饼店、潍坊肉火烧、七里水饺餐馆)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沂水县城区液化气站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项、参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3700000217771-7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1日
临沂糕公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1371323MA3UY71C9Y

沂执法行处字【2024】第0077号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城乡规划 当事人临沂糕公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在沂水县富春江路西侧兴龙状元府东门对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建钢结构房屋229.5平方米,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建设工程总造价10%罚款人民币10228.96元(大写壹万零贰佰贰拾捌元玖角陆分整)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2日
沂水宝格莉餐饮有限公司 91371323MADRC50E9A

沂执法行处字[2024]第0140号 对侵占城市绿化用地的行政处罚 城区绿化管理 2024年09月18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在位于长安南路乐福记食品公司南邻城市绿化用地被占用。经调查,当事人沂水宝格莉餐饮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7.14平方米,当事人该行为涉嫌违反《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参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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