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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3-000022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10-1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事项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马*胜
身份证 3713************13 沂执法行处字【2023】第0065号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城乡规划管理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13日,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翻建房屋,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砖混结构平房132平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参照《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 按工程总造价的10%处罚人民币6642.9元(陆仟陆佰肆拾贰元玖角)。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12日
张*生
身份证 3728************16 沂执法行处字【2023】第0051号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城乡规划管理 当事人张*生于2023年2月22日在沂水县院东头镇姚店子卫生院对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沿街楼二层684平方米行为,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参照《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建设工程总造价6%罚款人民币40655(大写肆万零陆佰伍拾伍圆整)。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16日
李*升
身份证 3728************34 沂执法行处字[2023]第0061号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城乡规划管理 当事人李*升于2023年2月19日在沂水县道托镇道托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钢结构棚352平方米行为,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参照《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人民币5607(大写伍仟陆佰零柒元整)。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18日
熊*朝
身份证 3713************15 沂执法行处字(2023)第0141号 对运输车辆遗撒造成大气污染的行政处罚 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熊*朝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沙土造成遗撒,遗撒长30米左右,宽1.5米左右。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即时整改,并予以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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